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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IM电竞官网平台app最新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12-14 18:35:3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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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系统)反馈的第十四项、十七项、二十二项、二十六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4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对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如何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理处罚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部分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面存在不少违规问题,但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未按规定要求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自2017年以来,全省因矿山企业未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而实施行政处理处罚的案件数量较少,处理处罚力度不大。

  2.省、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IM电竞官网平台app最新,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问题处罚力度,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

  省、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矿山企业按规定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1.健全体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在建与生产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在建与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专题调研。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的责任,督促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未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的企业处罚力度。

  2.落实督查检查,强化义务履行。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3号)《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试用)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000号),对2022年在建与生产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并印发通报,要求各市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3.加强服务指导,推进整改落实。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化调度的通知》,指导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矿山企业生态修复工作仍有缺失。省自然资源厅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对矿山企业生态修复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但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谁审批、谁监管、谁处理”的思想,导致对一些由上级审批的矿山企业日常监管存在一定缺失,尤其是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面,主要以矿业权延续为抓手,日常管理存在欠缺,一些矿山企业存在开采过程中未按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二合一”方案)要求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等问题,甚至少数矿山企业已经接近闭坑,“边开采、边修复”工作仍未按序时进度完成。

  1.指导矿山企业依据“二合一”方案制定年度修复计划,对年度修复计划实施督导调度。

  2.将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情况纳入全省矿山生态修复管理系统进行调度监管,确保完成年度修复计划任务。

  3.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矿山企业履行义务进行抽查检查,对未按时序完成修复任务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履行监管职能,矿山企业严格按照“二合一”方案要求完成生态修复任务。

  1.健全体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在建与生产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在建与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专题调研。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的责任,督促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未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的企业处罚力度。

  2.落实督查检查,强化义务履行。督促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属地矿山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时完成修复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督促生产矿山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3.建立矿山生态修复信息系统,对在建与生产矿山的基础信息进行收集和完善。目前系统已建设完毕。

  沉陷区土地复垦力度不够到位。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每年初均印发《年度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对全省各地的矿山企业下达了年度生态修复的具体工作要求。督察发现,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对煤矿企业生态修复特别是土地复垦任务落实督促指导不够到位,一些煤矿未按要求落实好年度生态修复任务,采煤塌陷区土地复垦工作停留在纸面上。

  各相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皖北六市),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2.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与矿山企业签订年度生态修复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纳入矿山生态修复管理系统加强监管调度。

  3.强化项目监管和验收,省自然资源厅督促指导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做好生态修复项目监管和竣工后的验收工作,按照整改标准和程序,完成验收销号。

  4.落实省委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情况列入省属采煤企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的工作部署,配合做好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情况的考核。

  1.建立健全高位推动工作机制。厅党组高度重视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成立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内外协同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厅主要负责同志先后赴宿州、淮北市调研督导,亲自推动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厅分管负责同志定期督导皖北六市推进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每月通报采煤沉陷区修复治理项目进展情况。生态修复处联合淮南、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及淮河能源集团、淮北矿业集团,赴省外山东、江苏两地调研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创新提出“六个一批”治理模式,指导皖北六市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

  2.压实相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依据职责分工,推动《安徽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21—2025年)》实施,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采煤沉陷区矿山生态修复和耕地复垦目标任务的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采煤沉陷区矿山生态修复和耕地复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聚焦采煤沉陷区治理重点任务,明确生态修复责任主体,要求在建与生产矿山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内容落实治理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建立月调度制度,指导相关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目标任务管理,及时准确掌握采煤沉陷区治理修复工作进展。将采煤沉陷区治理修复目标任务纳入皖北六市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3.开展常态化采煤沉陷区调查监测。积极配合厅调查处统筹开展采煤沉陷区专项调查监测,指导矿山企业开展地质环境监测,掌握各沉陷区规模、分布、范围、深度、地类、权属、复垦修复责任等情况,每年对皖北六市采煤沉陷区现状数据进行动态更新,保持数据的现势性、唯一性和权威性。以朱集东矿、信湖煤矿为试点,开展沉陷区动态监测试点工作,谋划制定全省统一的监测规范、数据标准和管理制度,构建省级监测监管平台,持续提升调查监测的能力和水平。

  4.数字赋能高质效监督管理。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采煤沉陷区系统,充分利用空间信息赋能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自2022年起实施的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全部带位置落实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省-市-县三级可随时查看项目治理基本情况IM电竞官网平台app最新、前后卫星影像对比图、审批单位的验收意见等相关资料,实现“带位置、全链条、全周期”的精准管理。

  5.完善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制度。印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若干措施》《安徽省采煤沉陷动态监测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配合有关处室研究制定表土剥离、沉陷区土地征收等制度文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采煤企业履行“边开采、边修复”义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已在厅官方网站上公示。

  部分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制度执行不到位。省自然资源厅虽然制定了《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但各地未严格执行,部分矿山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治理解决。长期停产矿山。全省各地存在部分矿权未到期、已经从事过开采、但处在长期停产状态的矿山,该类型矿山因矿权所有人无法继续进行正常生产,未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加之前期开采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边开采、边修复”要求开展修复工作,部分矿山存在修复效果不好、地质灾害隐患较多、生态环境现状较差等问题。

  1.依据《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在建与生产矿山严格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责任。

  2.加强对长期停产矿山的突出环境问题检查整改力度,确保问题整改,按期完成验收。

  矿山企业严格按照“二合一”方案完成生态修复任务,长期停产矿山按要求落实生态修复责任,达到生态修复效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1.健全体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在建与生产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在建与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专题调研。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的责任,压实矿山企业“边开采、边修复”义务,督促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未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的企业处罚力度。

  2.落实督查检查,强化义务履行。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3号)《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试用)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000号),对2022年在建与生产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并印发通报,要求各市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3.加强服务指导,推进整改落实。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化调度的通知》,指导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自然资源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IM电竞官网IM电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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